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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郭诗梦)8月25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2023年秋季中小学校、普通高校收费项目及标准日前公布。
据了解,基础教育阶段,公办小学、初中伙食费坚持自愿,不得强行服务并收费。公办普通高中学生健康体检费,高一新生每学年25元,其他年级每生每学年20元。普通高校报名考试费为每生每次110元,职业高中学费每生每学期文科700元,理科900元。
民办中小学学费及住宿费实行属地管理,其中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由各设区市、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核定,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各民办学校自主确定。
高等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文科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理工类专业每生每学年6000元,医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学术学位硕士收费最高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博士1万元;专业学位(一般专业)收费最高标准为硕士每生每学年1.2万元,博士1.5万元。专业学位的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艺术类专业研究生(不分硕士、博士)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3万元。艺术生(理论类)每生每学年1.1万元,艺术生(实践类)每生每学年1.4万元。部分学校相关专业学费可在上述相同专业标准基础上最高上浮7%至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