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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苏怡)8月18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近日,省财政厅紧急下拨水利救灾资金4000万元,支持各市县做好防汛救灾工作,帮助受灾地区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据统计,今年以来,省财政厅累计下达水利救灾资金1.12亿元,其中,中央资金2940万元、省级资金8257万元,重点支持市县做好防汛救灾、水毁灾损水利设施修复等工作。此外,省财政厅累计下达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加固、山洪灾害防治等薄弱环节治理资金15.68亿元,支持各地完善水利基础设施,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
据悉,省财政厅将继续密切关注雨情、汛情、旱情变化,及时拨付下达水利救灾资金,确保各项防汛和抗旱救灾措施落实落细,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