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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杨博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就必须发挥好法治的保障作用,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更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对于各类经营主体而言,只有拥有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自身权益能依法得到维护和保障,才能心无旁骛搞发展。可以说,谁拥有法治化营商环境,谁就拥有竞争优势,也就更能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围绕“三个年”活动安排部署,我们要更加扎实做好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坚持法治化原则,运用法治化方式,落实法治化举措,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上下功夫,依法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加大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力度,让经营主体有更多获得感;加强法律层面有效制度供给,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水平;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践行善意文明理念,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健康发展,让创新源泉充分涌流,更好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