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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版:08版:社会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16日
两中院“牵手”联动 共护秦岭青绿渭河安澜

本报讯 (记者 陶玉琼 实习生 陈栗盈)8月8日,西安中院与西铁中院举行“秦岭北麓及渭河流域生态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通过进一步建立健全生态保护司法联动协作机制,促进秦岭北麓及渭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治理水平有效提升。

仪式上,西安中院与西铁中院签订了《关于建立司法联动机制 助力秦岭北麓及渭河流域生态保护的协作框架协议》。该协议明确,双方将以生态优先、最严密法治、共享共治和预防优先为原则,全面建立包括诉前协同止纷机制、诉中协同解纷机制、执行协同保障机制、协同多元治理机制、协同普法宣传机制在内的常态化司法协作机制,加强涉秦岭北麓及渭河流域生态保护司法协调联动,形成协同共治的生态司法保护格局。

为切实发挥西铁法院集中管辖优势和西安法院属地优势,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历史遗址、人文遗迹和风景名胜区的司法保护,当日,西安中院与西铁中院依托西安部分区县法院位于沿山、沿河、文化遗址附近的8个人民法庭,联合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站”“历史遗址司法保护工作站”,并为其揭牌。

“两中院协议的签署,实现了西安法院属地管辖生态保护行政非诉执行工作、涉生态保护相关联案件审判,与西铁法院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机制相衔接,是坚持问题导向,凝聚司法之力,共同护航秦岭、渭河生态的必要手段。”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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