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日报新媒体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9版:经济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15日
省市场监管局 多举措推进计量行政许可便利化

本报讯 (记者 徐颖)8月10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为高效推进落实全省“三个年”活动总体安排部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计量机构(企业)的获得感,更好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大局,该局在本级计量行政许可工作中制定8条便利化措施。

计量标准考核试行“先证后核”。该局对依法设置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复查考核)采取自查整改、承诺申请、先行发证、全年实施集中现场考核制度。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及计量授权现场合并考核(首次授权的除外)。省市场监管局明确,在一定时间段内机构(企业)申请计量标准器具核准以及计量授权考核均需派遣专家的,可同时申请,一次派遣考评组对两项许可合并考核。

实行专家会议评定考核结果制度。机构(企业)对考评专家考核结论持有异议的,可向省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部门提出异议申请,省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部门应组织相应专家召开专家会议,对考评专家考核结论及机构(企业)的异议研究评判,并出具结论性意见。

审慎延长考核整改时间。现场考核中,机构(企业)因特殊原因对整改项目可能超出法定整改时限的,在征得考评专家同意的情况下,可向省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部门申请适当延长整改期限。

特殊情况人员资格能力证明适当放宽。机构(企业)首次申请法定计量检定授权考核中,人员获得培训机构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以及人员能力资格证明即视为具备相应能力,无须查验注册计量师注册证。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复查考核)采取书面审查与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机构(企业)信用良好,可采取全部书面审查或书面审查与抽取部分标准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注册计量师注册证增加专业项目识别功能。在注册计量师注册证中加载二维码,考核部门、监督检查部门可以通过手机扫二维码知晓人员专业能力情况,无须再提交其他印证资料。

精简申请资料。申请计量标准器具核准不再向省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部门提交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两套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检定或者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记录以及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等5项材料。

分享到 微信 新浪微博 QQ好友 51.9K

联系我们

  • 西安市环城南路东段一号
  • 新闻热线:029-82267123

  • 广告热线:029-82267715

  •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61120170001     陕ICP备18008419号-7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陕B2-20180005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陕)字第626号         手机举报APP下载

    陕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29-63907152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086号

    Copyright ©2012-2025 群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