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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省扎实推进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实施,全力推动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家庭农场培育数量日益攀升,截至2023年6月30日,全省纳入家庭农场名录管理系统的家庭农场达99982家,较2019年底16350家增长了近5倍,较2020年底58800家增长了近2倍。从事粮食生产等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和种养结合的家庭农场占96.7%。全省6.9万个家庭农场为合作社成员,按照“生产在场、服务在社”模式,围绕产加销等环节开展合作,坚持念好共享经,走好共富路。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全省拥有注册商标和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的家庭农场分别为2003个和8121个,年销售额10万元以上的有6.4万家。家庭农场的产品质量、管理能力、服务水平、经营效益稳步提高,为持续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全省66%以上的家庭农场年销售额超过10万元,有效增加了家庭经营性收入。全省已有20个县(区)完成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县创建,有力推动了整县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全省示范家庭农场总数达11325家,示范带动4800多家农场开展品牌创建活动、约10万小农户扩大产业规模,示范引领成效明显。榆林市“四娃圆梦”家庭农场等6个案例入选全国家庭农场典型案例。
(本报记者 吴莎莎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