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日报新媒体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8版:要闻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18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文
全面加强临床专科能力建设

新华社北京7月17日电 (记者 李恒 董瑞丰)记者17日从国家卫生健康委获悉,为进一步提升临床专科能力,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印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推动临床专科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全面加强临床专科能力建设,构建我国临床专科建设发展新格局,提高临床专科服务能力和质量安全水平。

临床专科能力建设是医院建设发展的根本任务,是医疗机构服务患者的重要基础,是引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对构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保障人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强化各地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制度和政策保障,探索建立完善稳定的投入机制和产出考核评估机制,以优化专科组织形式、完善管理运行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培养、推动技术创新发展、提高医疗质量安全为重点,实现我国临床专科能力持续提升。

指导意见共提出了13条具体措施,其中明确,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全面提升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精神科等人民群众就诊需求高、就诊量大的基础学科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看病就医需求;强化麻醉、影像、检验、重症、病理等平台学科的专业技术水平,提升平台学科医疗服务支撑作用。同时,要谋划打造优势专科和特色专科,多学科融合促进技术创新发展,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等。

根据指导意见,到2025年末,进一步夯实基础专科和平台专科的能力基础,在部分发病率高且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的专病诊疗模式和学科组织形式上有创新性突破,建设一批特色临床专科,为患者提供一站式、全流程诊疗服务。

到2030年,实现以城市为单位,针对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均有优势专科;省域内基本建成系统连续、特色鲜明、学科融合、优质高效的高水平临床专科群,医疗质量安全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大病不出省基本实现。

分享到 微信 新浪微博 QQ好友 51.9K

联系我们

  • 西安市环城南路东段一号
  • 新闻热线:029-82267123

  • 广告热线:029-82267715

  •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61120170001     陕ICP备18008419号-7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陕B2-20180005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陕)字第626号         手机举报APP下载

    陕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29-63907152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086号

    Copyright ©2012-2024 群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