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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琚鹏飞)近日,记者从咸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获悉:《咸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条例》是咸阳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的第7部地方性法规,共8章72条,主要包括总则,规划与设施建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
《条例》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分类投放要求、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等,力求从源头进行有效管控。《条例》要求相关部门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监督检查制度、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全流程监管,并向社会公众提供分类投放、预约回收等查询服务。
《条例》在适用范围上覆盖了咸阳城乡全域,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行闭环管理,回应人民群众对餐饮经营场所产生的厨余垃圾的关注,着力破解生活垃圾设施建设容易产生的“邻避效应”,坚持奖罚并举,注重教育引导,着力培养市民分类习惯,提高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确保垃圾分类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