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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5月29日
省水利厅: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

本报讯 (记者 吴莎莎)5月19日,省水利厅印发通知,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确保年度不少于三分之一“千吨万人”供水工程实现标准化管理,到2025年底前“千吨万人”供水工程全面实现标准化管理,千人以上规模供水工程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陕西省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实行“省负总责、市县区抓落实”机制,各地突出区域特色,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牵引,严格把控“设施良好、管理规范、供水达标、水价合理、运行可靠、用户满意”6项基本标准,坚决守住“供水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安全生产责任、工程定价收费”6项安全红线,省、市、县制定标准化管理评价细则及评价标准,建立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常态化评价机制,通过压实供水保障“三个责任”,完善工程运行管理制度,提升供水专业化信息化水平,建立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机制,努力打造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陕西样板”,为乡村振兴和提升群众用水品质提供保障。

省水利厅要求,各地结合域内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实际,用足用好标准化管理评价这个抓手,分级分类有序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县级水利部门对域内“千吨万人”供水工程开展现场评价全覆盖,市级水利部门对县级申报的“千吨万人”供水工程和标准化水厂全覆盖现场督查,省水利厅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现场复核,确保标准化管理落实到供水工程生产运行的全过程。同时,强化部、省级标准化管理评价正向激励,持续做好标准化水厂遴选申报工作,年度省级标准化水厂在标准化供水工程中统筹筛选,部级标准化水厂统筹标准化供水工程和已命名的省级规范化水厂进行遴选,提高农村供水管理水平和群众用水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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