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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1日
“老好人”解难题

本报记者 陈玮 通讯员 朱钦霖

“多亏了你们,我们终于拿到了剩下的货款。”近日,安康市汉滨区群众徐红英夫妇将一面印有“为人民办实事 做群众贴心人”字样的锦旗送到了平利县“老好人”调解工作室。

原来,徐红英之前在微商平台遭到商家恶意拖欠发货,且在平台上久诉无果。听说平利县“老好人”调解工作室能帮她解决网购遇到的各种困难,她便立刻去寻求了帮助。很快,她的问题便得到了解决。

这个故事,是平利县“老好人”调解工作室以实际行动书写新时代文明实践新篇章的真实体现。

“老好人”调解工作室是由平利县退休法官谭钧、印盛海自发组织,经民政局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公益组织,本着政府搭台、社会参与、群众“唱戏”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独立开展调解工作,为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服务平台。

“过去,调解员一度被认为是‘和稀泥’的‘和事佬’,调解的矛盾纠纷大多是街坊邻里‘鸡毛蒜皮’的小事儿。”在印盛海看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和意见表达越来越多元化,以前的老经验、土办法不好用了。

于是,他带着工作室的调解员们认真研究学习,掌握更多线上维权知识和技能,并坚持入户走访讲政策、解矛盾,将矛盾化解与法治宣传紧密结合,通过“以案释法”开展调解、普法工作,与时俱进地为群众解决更多的问题和困难,为助力乡村振兴和社会善治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我们要为群众提供范围更广、覆盖更全、内容更精准的调解、法律咨询服务,让群众在每一次调解案件、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中都能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力量。”谭钧说。

“老好人”调解工作室自2015年成立以来,已累计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法规咨询2300余人次,免费代写法律文书500余份,口头调解、劝解各类案件470余件次,成功调解达成书面协议28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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