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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5月09日
“清朗”网络不容劣迹“网红”

王帅

连日来,随着“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一批劣迹“网红”作品纷纷下架,网民点赞称快。

“网红”,一般是指因某事或者某行为而被网民广泛关注从而“走红”的人。很多“网红”传播正能量,比如网络社交平台上的一些拥有众多粉丝的知识博主,他们传播的内容有历史的、文学的、心理的、科技的,不仅扩大了人们的知识面,而且对人们的人生观、价值观有所裨益。但也有部分“网红”为了博得点击量和流量,刻意走极端化路子,击穿审美底线,挑战公序良俗,污染网络生态,误导广大网民,造成恶劣影响,成为劣迹“网红”。

随着网络社交平台兴起,短视频对人们的影响与日俱增。“网红”在视频里的一言一行,通过网络平台传播后,对社会有较大的示范作用。“网红”在获取关注的同时,应该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承担起传播正能量的社会责任。劣迹“网红”拍一些低俗短视频,出丑作妖,耍怪媚俗,可能轻易获取流量进而变现,但会给青少年带来负面影响,也会带坏社会风气。曾有妈妈在网络上发文,说自己10岁的儿子总是嚷嚷着以后要当“网红”,当她问儿子原因时,儿子说:“当‘网红’又轻松,赚得又多。”还有小学生想当“网红”的原因是“变‘红’了,想干啥,就干啥”。这令家长大为苦恼。正如一位家长发出的疑问:如果像有的“网红”那样扭一扭、跳一跳就能赚大钱,如果审丑主播大行其道,那认真读书还有什么意义?

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是广大网民的共同期待,也是管网治网的重要目标。“清朗”网络,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各网络平台要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各级监管部门要着力提升规范管理工作水平,社会公众要增强鉴别能力,自觉抵制劣迹“网红”及其作品。只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就一定能够营造出风清气正的良好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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