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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杨晓梅)4月10日,记者从陕西省发展改革委获悉:西安市、榆林市相继印发通知明确要求全市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由招标人提前30日发布项目招标计划,进一步增强招标投标市场透明度,持续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
据了解,探索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是国务院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该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将进一步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便于潜在投标人提前做好投标准备,有利于吸引更多市场主体积极参与项目建设。今年,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将探索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列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重点工作任务,鼓励全省各地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先行先试。
西安市、榆林市发展改革委充分发挥监管和服务职能,从加强政策宣传、督促计划编制、完善系统功能等方面,统筹推进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相关工作,明确两市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由招标人提前公开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主要招标内容、估算总投资额、计划招标时间等内容,营造公开、透明的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保障各方主体平等参与招标投标活动。两地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实施后,已分别主动公开了包括西安高新增材制造产业园区项目外幕墙工程、国家授时中心科学园园区动力中心及电力外线工程和黄河东线引水管线等300多个项目招标计划。
据介绍,下一步,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将继续大力宣传和推广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并指导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挥服务职能,不断完善系统信息发布功能,提高发布工作的便捷度,为招标计划提前发布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