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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版:03版:要闻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3日
聚力耕地保护、粮食安全、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等关键任务
陕西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

本报讯 (记者 吴莎莎 实习生 刘璇)4月12日,陕西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厅长孙矿玲,省委农办秘书处处长罗创国,解读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回答记者提问。

《实施意见》锚定建设农业强省目标,围绕贯彻落实“七个提升工程”,对今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实施意见》共九部分41条,呈现出“三个结合”的特点,内容体现了“三个统筹”。

坚持对标对表与落地落实相结合。文件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穿其中,牢牢把握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逐条对照中央一号文件,结合省情实际形成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和有效抓手。

坚持一以贯之与改革创新相结合。文件贯彻落实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衔接2020年以来我省3个一号文件安排,明确2023年度节点性任务和针对性措施,既指导基层狠抓落实,又鼓励各地大胆创新,循序渐进、稳扎稳打推进乡村振兴逐年见效。

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文件树立系统观念,坚持问题导向,既整体部署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又聚力耕地保护、粮食安全、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等关键任务,实化细化具体措施,加快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统筹抓好“三农”工作的“底线任务”和“中心任务”。一方面,坚决守好保障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任务”,全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500万亩、产量保持在240亿斤以上;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不断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另一方面,牢牢把握增加农民收入这一“中心任务”,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促进就业增收和经营增效。

统筹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三项“重点工作”。扎实推进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发展优势特色农业,壮大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大力发展现代乡村服务业,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壮大县域富民产业。加快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强化村庄规划建设,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加大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强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统筹强化党的领导、资金投入、金融服务、人才支撑、城乡融合五个方面“政策保障”。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重点是发挥各级党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严格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统筹开展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和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健全多元投入机制,重点是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压实地方政府投入责任,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健全政府投资与金融、社会投入联动机制。创新农村金融服务,重点是探索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体制机制及产品、服务模式创新,实施金融机构与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结对帮扶行动,用好“银行行长+产业链长”机制,提升现代农业产业链金融服务质量。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重点是实施乡村人才振兴行动,持续开展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创业带头人培育,有序引导大学毕业生到乡、能人回乡、农民工返乡、企业家入乡。加快城乡融合发展,重点是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持续深化乡村振兴“十县百镇千村”创建工程。

(相关报道见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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