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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版:11版:2023年全国两会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14日

杨淼委员:

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

“《安康市汉江水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全国政协委员、安康市副市长杨淼说,《条例》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区域协作、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对水质保护、水污染防治等作出严格规定。《条例》的实施标志着安康市汉江水质保护进入了依法实施的新阶段,体现了安康市的市情地域特色和责任担当。

杨淼表示,安康市将以《条例》实施为契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绿色循环发展定位,围绕推进污染防治提标升级、强化重点流域生态治理、提升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积极争取和高质量实施一批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重大项目,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

“汉江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和引汉济渭工程核心水源地,占丹江口水库‘南水北调’入库水量的66%。”杨淼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安康市将把汉江保护作为全民担当和最大的政治责任,持续用力抓落实,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本报记者 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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