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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版:06版:政治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01日

为官当有为 切莫乱作为

本报记者 王佳伟

【典型案例】

岚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戴高涛工作中乱作为问题。2018年5月,岚皋县市场监管局对本县一药材公司涉嫌违法经营中药饮片问题立案调查。在违法事实未查清、减轻处罚法定条件是否具备未核清的情况下,戴高涛先后主持会议,给予企业行政处罚后,又作出减轻处罚的决定,对违法销售药品也未采取措施。戴高涛的行为构成违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案例被安康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

【案例点评】

这是一起党员领导干部乱作为的违纪案件。本案中,戴高涛责任意识不强,工作落实不力,应按党纪严肃处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一)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庸懒无为、效率低下,造成不良影响的;(二)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三)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的;(五)有其他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

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很多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如果基层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就会导致党中央的决策部署难以落地,妨碍党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除了“为官不为”、阻缓政策执行、降低党和政府公信力的不作为现象,本案中的党员领导干部乱作为现象也应当引起警惕,其危害更甚。

乱作为,体现出党员领导干部纪律松懈,说话、办事随心所欲,不按规矩执行,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被动应付,任性用权,会导致群众利益受损,给党和国家形象带来负面影响。

今年我省扎实开展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巩固拓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成果,教育党员干部强化忠诚核心、服务大局的政治能力,砥砺知重负重、真抓实干的强烈担当。各级领导干部要对照典型案例深刻检视反思,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头雁效应,带动党员干部整体作风转变。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职尽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巡视巡察、日常监督、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的重点,挺纪在前、严查快处、精准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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