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群众新闻APP
-
陕西日报微博
-
陕西日报微信
人民满意,是最高荣誉
刘居星
在第六届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上,获表彰的延安市安塞区高桥镇南沟村包村干部张光红,在发言中讲述了一个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故事:有一天晚上,他的车子不小心陷入正在维护的胶泥路中。有村民看到后,连声招呼,20多名村民纷纷赶来,合力把车拉了出来。村民们个个满身污泥,张光红向大家道谢。村民们摆摆手说,他带大家过上好光景,吃水不能忘了挖井人。
这件事情让张光红十分感动,也十分自豪。一件小事反映出村民对他的认可。因带领村民脱贫致富,张光红获得了许多荣誉,而他始终记着这件事。他觉得,群众已经给了他最高的荣誉,这也是他最在乎的荣誉。
张光红的感受,道出了一个公务员应有的荣誉观。公务员为“公”而“务”,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工作做得好不好,人民是“评判官”。要把让人民满意当作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检验工作成败得失的重要标准。
让人民满意,要对人民真情付出。“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这是对我们党性质宗旨的生动表达,也是公职人员应有的情怀与担当。要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到每一天的每一项工作任务上,真正“沉下去”,走到群众中间,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意愿,满腔热忱地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用实际行动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样才能赢得信赖和尊重。
让人民满意,要让人民看到成效。人民群众最重实际,为人民服务的任何一项工作都来不得半点虚假。这要求广大公务员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扛重活、打硬仗,干出结果来,拿出成效来,让群众切实看见变化、得到实惠,这样才能赢得认可和赞誉。
金奖银奖不如群众的夸奖,金杯银杯不如群众的口碑。只有真正把人民满意作为最高要求、最高荣誉,才能树立正确价值观,把“名”看轻、把“事”看重,坚守岗位讲奉献、作贡献,在干成事、得民心中获得永恒的成就感。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0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