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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2月02日

我省开展技术经理人认定工作

本报讯 (记者 张梅)记者日前从省科技厅获悉:为推进全省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加快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该厅制定了《陕西省技术经理人认定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促进技术经理人队伍发展,规范技术经理人从事技术转移、成果转化服务行为。

根据《工作指引》,陕西省技术经理人是指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目的,应用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促进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商业化和产业化,全职或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并取得合法合理收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陕西省技术经理人应具有以下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信用良好;在陕西省区域内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相关职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所需要的专业技术知识及中介活动技能等。

省科技厅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组织专家从资质学历、专业素质、业务能力、从业经历、服务业绩五个维度对其能力和水平进行认定,划分为综合性、专业性两类技术经理人。申请人达到相应的条件后颁发陕西省技术经理人相应类别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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