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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平等就业权保障体系
“随着国家全面放开三胎政策,女性平等就业面临着许多新课题。”1月12日,谈及女性平等就业权时,省政协委员、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刘洁说。
“现有税收制度应对增加生育成本进行有效调节。”刘洁表示,现阶段,应通过税收调节政策,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合理分担生育成本,在现有支持企业吸纳女性就业税收政策的基础上,合理减轻用人单位用工成本以及女性劳动者生育成本。
此外,刘洁建议,要完善平等就业权法律保障,完善有关税收保障,鼓励企业建立同工同酬制度和公平晋升制度,严格审查招聘流程,完善平等就业权的企业保障,建立健全平等就业权保障实施体系。
(本报记者 屈荔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