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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岭保护“1+N”规划体系基本形成
本报讯 (记者 秦骥 见习记者 苗雨蒙)11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全省各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始终牢记“国之大者”,深刻汲取秦岭违建事件教训,扎实推进保护修复工作,秦岭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目前,秦岭保护“1+N”规划体系基本形成,“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体系初步构建,五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全面建立。我省出台《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建立“三色督办单”和举报奖励机制,优化整合秦岭视频综合监管系统功能,形成“视频监控+有奖举报+明察暗访”监管体系。同时,初步摸清生态环境保护“家底”,建成秦岭保护数据库。
我省持续推动中央环保督察、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438座小水电整治全面完成,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169个矿业权全部退出,白河硫铁矿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初步完成秦岭区域建筑物(构筑物)排查;松材线虫病扩散蔓延势头基本遏制,完成营造林241万亩;汉丹江出境断面水质稳定保持Ⅱ类,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此外,秦岭国家公园创建获批,大熊猫国家公园陕西片区设立,秦岭生物多样性实现恢复性增长。8个县(区)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4个县获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