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群众新闻APP
-
陕西日报微博
-
陕西日报微信
省检察院检察官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定期对汉江、丹江水质进行检测,确保一江清水送北京。
立冬前夕,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秦岭深处实地查看森林植被恢复情况。
本报记者 吕贵民文/图
今年3月,有人大代表反映,在志丹县境内,液化天然气运输车辆存在非法排放BOG(蒸发气体)问题,影响大气环境。志丹县检察院对该问题立案调查,督促生态环境等5部门联合整改、堵塞漏洞、规范运营,严查非法排放行为,积极推动BOG回收。到6月底,志丹县BOG回收较去年同期增长了929%。这是陕西检察公益诉讼服务“双碳”战略,能动履职,助力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积极实践。
2017年6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建立,检察机关成了公共利益的捍卫者。5年多来,陕西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英烈权益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采取提出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监督方式,依法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37905件,发出检察建议36426件,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1050件,成为忠诚担当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司法“守护人”。
牢记“国之大者”,守护绿水青山
陕西检察机关聚焦秦岭陕西段尾矿库治理问题和黄河陕西段生态突出问题,采取提出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监督方式,依法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忠诚捍卫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对国之大者要心中有数”“当好秦岭生态卫士”……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时的殷切嘱托,是陕西检察机关始终牢记在心、落实于行的秦岭生态司法保护的总遵循。
今年9月,丹凤县应急管理局向西安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回复,该县蔡川镇尾矿库闭库工程实施完毕。至此,历时一年,督促治理秦岭某矿山地质环境的行政公益诉讼案画上圆满句号。
丹凤县地处秦岭南麓,涉案尾矿库位于秦岭保护区内,是典型的“头顶库”,且未依法实施闭库,存在坝体崩塌和污染丹江水源的风险。检察机关提出检察建议,依法督促5家行政机关联合整治,将尾矿库依规闭库,修复矿山生态环境,拆除违建、复垦土地、复绿植被,切实保障丹江下游居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恢复当地生态环境。
在省检察院的督导下,涉秦岭7地检察机关办理了秦岭尾矿库治理问题系列案,推动应急管理等部门对潼关、宁强、略阳、白河等地按照“一库一策”进行尾矿库闭库。目前,行政机关已完成21座“头顶库”治理。
地处黄河中游的黄河龙门,被称为黄河的“咽喉”。黄河陕西韩城龙门段干流河道内存在采矿废石、建筑垃圾、非法围滩造田等问题,侵占河道约400亩,非法修建建筑物、构筑物4处,威胁黄河湿地生态功能,影响黄河行洪安全。
在省检察院的督导下,渭南市检察机关立案办理督促治理黄河陕西韩城龙门段固体废物行政公益诉讼案,通过磋商、发出检察建议,取得韩城市委、市政府支持,督促3家行政机关联合整治,历时半年,拆除了违建设施,清运固体废物150多万立方米。在此基础上,行政机关对黄河陕西段干流河道内同类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治理、清运固体废物114万立方米。
与此同时,韩城市林业部门抓紧磋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问题,积极组织实施黄河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洁对记者说:“聚焦黄河流域生态突出问题,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是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担当。”
保护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
陕西检察机关持续开展“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寻访红色遗迹2000多处,立案493件,督促一批受损严重的革命文物得以“旧貌换新颜”,一批被“淡忘”的革命文物被纳入保护名录。
陕西是延安精神的发祥地,在中国革命史上具有重要地位。星罗棋布的革命文物,见证了党和人民英勇奋斗的光荣历史。2021年4月至今,省检察院将党史学习教育与检察监督履职、保护革命文物相融合,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
专项活动中,延安市宝塔区检察院在南泥湾镇赵家河村寻访时发现一座刻着“模范炊事员关福祥之墓”字样的墓碑。经深入调查,关福祥埋葬之地原来是三五九旅英烈园,共埋葬200余名烈士。80年过去了,200余名烈士坟冢已无迹可寻。在这里,人们还发现了三五九旅后方医院旧址。抗日战争时期,白求恩大夫曾在这里救治过伤员。如今,医院旧址的12孔窑洞已面目全非。检察机关调查发现,三五九旅英烈园和后方医院旧址均未被纳入地方保护名录,于是向宝塔区政府等3家单位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与10余家单位就南泥湾多处红色资源集中连片保护问题达成共识。经多方共同努力,116位烈士的身份信息得到确认,两处红色遗址均被认定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英烈园遗址恢复重建项目已纳入延安市整体土地空间利用规划,三五九旅后方医院文物保护修缮方案已编制完成。
这是检察机关用“检察蓝”守护“革命红”的一个缩影。沿着红军长征入陕的足迹,沿着党中央在延安十三年的足迹,陕西检察机关寻访红色遗迹2000多处,立案493件,督促一批受损严重的革命文物得以“旧貌换新颜”,一批被“淡忘”的革命文物被纳入保护名录。
省检察院检察长王旭光说:“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弘扬革命文化,传承红色基因,这是陕西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历史责任和法治责任。”
践行司法为民,共筑美好生活
陕西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督促治理农村黑臭水体,以检察智慧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检察担当服务乡村振兴,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贡献检察力量。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陕西检察公益诉讼始终与三秦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紧密联系在一起。
“这个涝池原先就是个‘臭水池’‘垃圾堆’。”11月2日,西安市灞桥区吕家堡村村民吕刚告诉记者。因为该村的生产生活污水长期通过明渠直排4处涝池,产生的大量黑臭水体露天蓄积。灞桥区检察院对该问题立案调查后发现,要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清理污染是“标”,规范排污才是“本”。于是,检察监督“对症下药”“双管齐下”,既督促行政机关清运淤泥和垃圾、修缮涝池,又推动铺设管道1108米,将该村污水排放接入市政管网,实现雨污分流。“多年的黑水、臭水终于不见了,村里的环境也越来越好了。”吕刚说。
近年来,冷鲜肉逐渐成为城乡居民肉类消费的主流,冷鲜肉店的环境温度和工作场所卫生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凸显,威胁众多消费者的安全,也成了检察机关监督的重点。
去年8月,黄龙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白马滩镇某肉果蔬便利店等3家便民超市,存在未悬挂、公示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涉嫌违法销售冷鲜肉的问题。
黄龙县检察院随后调查发现,县城综合农贸市场8家冷鲜肉店以及城区街道5家冷鲜肉店,不同程度存在上述问题,且大多数经营场所卫生脏乱差,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检察机关经过现场调查走访、查阅资料、询问相关违法行为人等方式查明案件事实后,8月12日决定立案。检察机关在与黄龙县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磋商后,向黄龙县市场监管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对冷鲜肉销售违法行为依法履行行政监管职责,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黄龙县市场监管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向13家冷鲜肉违法经营者送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相关冷鲜肉店很快完善了经营证照、肉类品质、价格公示等制度,规范了冷鲜肉由专用冷链车运输、储存等程序,整治了环境卫生,实现了生活区与经营区的隔离。涉案3家便民超市被停止销售冷鲜肉。检察机关以强烈的责任心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让群众买得安心、吃得放心。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陕西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督促治理农村黑臭水体,以检察智慧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检察担当服务乡村振兴,为实现三秦人民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