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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徐颖)11月3日,省药监局组成检查组在西安市检查部分零售药店“五类药品”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检查组先后来到老百姓大药房高新路店、怡康医药超市丁白路店、众信医药超市京兆井上村店等零售药店进行检查。检查组查看了购药人员进店扫码、测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以及药品陈列、储存、处方药管理等情况,了解掌握常态化疫情防控下药品经营保供以及“五类药品”管控措施落实等情况。
省药监局强调,全省药品零售企业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心态,牢牢绷紧药品质量安全和疫情防控之弦,严格落实“五类药品”销售实名登记上传制度,持续强化对药品质量管理全环节把控,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用药械质量安全;要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和我省关于“五类药品”销售及购药人员监测工作相关通知的要求,充分发挥零售药店“前哨”作用,切实使用好“陕药通”,落实好“五类药品”销售实名登记、信息上报以及购药人员监测等工作要求,确保零售药店销售的“五类药品”全程可追溯。各级药品监管部门也将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督导药品零售企业严格执行“五类药品”管控相关规定,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