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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徐颖)记者日前从省药监局获悉:近日,该局组成督导组对西安市部分零售药店和药品第三方物流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督促药品零售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五类”药品售卖管控、医用防护用品质量安全要求及药品配送保供相关工作。
在零售药店,督导组检查了药品陈列、药品储存、处方药管理等质量管理情况以及购药人员进店扫码、测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详细了解常态化疫情防控下药品经营保供以及“五类”药品售卖管控等运行情况;在药品第三方物流企业,督导组检查了仓储验收、入库、上架、分拣、出库等场所,并对仓储及运输配送等进行检查指导。
省药监局强调,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充分发挥零售药店“前哨”作用,督促零售药店切实使用好“陕药通”,落实好“五类”药品售卖管控实名登记制度和购药人员等监测工作;加大对重点品种和重点环节的监管力度,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药品流通使用环节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