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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陈嘉 通讯员 张婷
“县上这个法律服务队确实帮我们解决了大问题,以后我们有啥涉及法律方面的疑难困惑,就随时可以请教了。”8月28日,平利县绿康富硒猕猴桃现代农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吴高哲乐呵呵地告诉记者。
吴高哲口中的法律服务队是今年平利县刚刚成立的法律服务共同体。这支队伍由40名执业经验丰富、专业素质过硬的法律工作者和专业人士担任法律顾问。
为什么要组建这样一支队伍?原来,平利县委政法委、县法学会在走访调研中得知,不少农业市场经营主体因不懂法律、不会用法,在面对合同纠纷时不知所措,在经营管理中遇到问题不知如何解决。
吴高哲告诉记者:“每年9月和10月是猕猴桃采摘的季节,但前些年每到这时总会出现园区尚未采摘的猕猴桃失窃事件,几年下来损失了一二十万元,真是让人头痛。”
平利县委政法委、县法学会在组织法律服务共同体团队到西河镇开展农业市场主体“法律体检”时了解到吴高哲面临的问题。对此,法律服务共同体团队集中商议后,派出小分队到村上以召开院落会、集中宣传等方式强化法治教育,引导群众自觉遵法守法。
除了普法教育,在涉及具体的矛盾纠纷时,这支队伍切实帮经营主体解决难题。6月中旬,法律服务共同体团队成员接到陕西西河田园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员李美金的电话。李美金说:“我们厨房请了个帮忙的阿姨,不小心被烫伤了,在安康住院治疗了一段时间,医生说基本康复,可以出院了,但我们和对方关于赔付问题协商了几次,意见不一致,不知道该怎么办。”
法律服务共同体团队成员经调查得知,那段时间旅游企业客人较多,需要人员帮忙,李美金就找到了东坝村村民刘孝兰到厨房帮忙。刘孝兰在开蒸汽门时不慎被烫伤,在当地卫生院应急处理后,送至安康市人民医院治疗34天,住院治疗费、护理费、生活费等由李美金垫付。主治医生告知,刘孝兰基本康复,可以出院。对事情的经过,双方当事人无异议,但就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赔付多次协商未达成一致,且刘孝兰家属表示,须等后续赔偿事宜协商落实好后再办理出院手续。
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法律服务共同体团队成员加班加点收集刘孝兰伤情资料,进行分析研判,按照陕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为双方明晰法律责任。通过团队成员多次调解,释法明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这样的依法公平化解,既为我们节约了时间,减少了不必要的花费,又维系了双方友情,我们都很满意,感谢你们!”6月27日,李美金将一面锦旗送到了法律服务共同体团队成员手中。
产业兴则经济兴,产业强则经济强。保障农业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特别是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过程中,如何用法律为农业市场主体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是提升营商环境、建立良好市场秩序的应有之义。
在机构设置上,平利县还成立了以综治中心为平台的法律顾问办公室,落实一名法律顾问常驻办公。“通过给农业市场主体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疑问,来引导他们依法经营。”法律服务工作者黄维明告诉记者。他作为平利县农业市场主体法律服务共同体法律顾问办公室常驻办公人员,每天都会对来电咨询的市场主体做好登记,一一进行问题解答。
“目前,我们正在探索建立‘一个市场主体一名法律顾问’机制,对全县800余家农业市场主体实现法律服务全覆盖,这样有利于上门开展法律服务,我们还开通了微信平台服务,线上线下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涉法难题,引导农业市场主体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把‘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的要求落到实处。”平利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吴小勇说。
平利县农业市场主体法律服务共同体成立以来,积极主动为全县农业市场主体上门普法送法、提供法律咨询、维护合法权益,已帮助解决法律问题124件次,为推动农业市场主体在法治化轨道上不断壮大、助力农业农村发展、乡村振兴示范县建设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