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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9月14日
行政司法联动 保障新冠肺炎康复者平等就业权利

提高司法保护效率 做到快立快审快结

用人单位对新冠肺炎康复者等劳动者实施就业歧视、侵害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的,人社部门应告知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对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就业歧视案件,在确保公正的前提下,要提高司法保护的效率,做到快立、快审、快结

本报讯 (记者 孟珂)记者9月13日获悉:近日,省人社厅、省法院印发通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行政司法联动保障新冠肺炎康复者等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强化招聘活动监管和就业歧视案件审理、健全完善行政司法联动协调配合机制。

通知指出,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权事关劳动者切身利益,侵害新冠肺炎康复者等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严重影响社会公平正义。

通知提出,人社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招聘活动监管,开展侵害新冠肺炎康复者等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排查化解和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普法宣传活动,边排查边普法。对用人单位发布含有歧视新冠肺炎康复者等劳动者招聘信息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未履行合法性审查义务的,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要通过行政约谈、曝光等方式督促整改。

用人单位对新冠肺炎康复者等劳动者实施就业歧视、侵害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的,人社部门应告知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对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就业歧视案件,在确保公正的前提下,要提高司法保护的效率,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劳动者请求人民法院调查取证,人民法院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要积极主动进行调查。案件审理中,人民法院要充分考虑当事人的举证能力,根据诚实信用、公平原则合理分配举证责任,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应有的保护。

通知要求,建立人社部门和人民法院就业歧视情况和统计信息通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定期联系沟通。双方还要加强对疑难复杂案件和法律适用问题的研讨和交流,通过联合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引导用人单位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招用工,履行法定义务,引导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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