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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4月02日
陕西省第七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启动

本报讯 (记者 王帅)近日,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联合印发《关于评选表彰陕西省第七届道德模范的通知》,这标志着我省第七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正式启动。

《通知》指出,陕西省第七届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类,每类表彰10名左右,表彰总数不超过50名。对未当选陕西省第七届道德模范的正式候选人授予陕西省道德模范提名奖。

《通知》规定了陕西省道德模范的基本条件和分类条件。凡符合评选条件、在陕工作生活的18周岁以上公民均可被推荐为候选人。往届省级以上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各行各业选树的重大典型,“时代楷模”“大国工匠”“三秦楷模”“三秦工匠”,以及省级以上“文明家庭”“身边好人”“最美人物”“向上向善好青年”“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获得者可优先推荐。同时,要特别注意发现和推荐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往届省级以上道德模范不再推荐。

《通知》强调,陕西省第七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分为宣传动员、遴选候选人、广泛征求意见、推荐上报、确定正式候选人、确定表彰名单、学习宣传和隆重表彰8个步骤,各市(区)和省级部门、单位要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逐级审核把关,优中选优确定候选人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国庆节前,举行陕西省第七届道德模范表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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