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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申东昕)近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2021年,我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显著,多项指标创下近年来最好成绩。
其中,环境空气质量达到新监测标准实施以来最好水平,空气质量六项指标首次全面达到二级标准,首次迈入全国达标省份行列。全省10个国考城市PM2.5平均浓度35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295.4天,超过国考目标任务10.3天。环境空气质量前3位依次是商洛市、安康市、延安市。12个市(区)同比均改善,改善幅度前3位的是商洛市、铜川市、榆林市。全省12个市(区)优良天数平均为290.5天,同比增加0.7天。
水环境质量创近20年来最好水平。111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优良水质断面比例达91%,超过国考目标任务1.8个百分点。我省扎实推进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铜川市、榆林市水环境质量改善幅度分别列全国城市第一位和第二位。国家考核的33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汉江、丹江、嘉陵江流域共97个监测断面全部为Ⅰ~Ⅱ类水质,水质持续保持优。黄河中游陕西段干流水质为优,监测的10个国控、省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100%,无Ⅳ~Ⅴ类和劣Ⅴ类断面,同比无变化。黄河干流上6个国控断面水质均达到Ⅲ类以上,出陕断面水质达到Ⅱ类优;直接入黄支流中,窟野河、秃尾河、佳芦河、云岩河、金水沟、南洛河、徐水河和双桥河8条支流水质优,孤山川、仕望河和澽水河水质良好。
声环境质量平稳。全省10个设区市和杨凌示范区城市区域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为54.8分贝,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二级,同比等级不变。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生态环境总体质量保持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