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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版:03版:要闻
发布日期:2022年02月25日
陕西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选举
陕西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将于5月在西安召开
代表选举工作正在进行

本报讯 (记者 刘居星)记者2月24日从省委组织部获悉,陕西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将于今年5月在西安召开。目前,我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正在进行,各选举单位正按照要求推荐提名人选。

据介绍,我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将在26个选举单位产生。代表必须是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应是全省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带头尊崇党章、模范遵守党章,严格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具有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在坚持党的性质宗旨、体现先进性的同时,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要有经济、科技、国防、政法、教育、宣传、文化、卫生、体育和社会管理各方面的代表;既要有各级领导干部,又要有生产和工作一线的党员;保证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比例,注重推荐工人党员、农民党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党员中的先进模范人物作为代表人选。

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的产生,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的办法进行,主要有推荐提名、深入考察、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和代表选举5个环节。各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根据多数推荐单位的意见,综合考虑推荐人选的分布和构成情况,研究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其他选举单位可参照各市推荐程序组织推荐,召开党委(党工委、党组)会议,集体研究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选举单位要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考察,充分听取基层党组织、党代表、党员和群众的意见。选举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根据代表结构要求、考察情况,研究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征求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在本选举单位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公示5个工作日,进一步征求党组织、党代会代表和党员的意见;召开党委常委会(党工委、党组)会议,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选举单位召开党委全会(党工委会议、党组会议),等额投票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选举单位召开党代表大会(党代表会议、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产生本地区本单位出席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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