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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杨静)为提升我省中医药卫生监督领域信息化建设水平,有效保障中医药监督执法工作规范开展,近日,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印发了《关于启用陕西省业务平台中医医疗模块的通知》,明确从2022年起在省卫生健康监督综合管理平台启用中医医疗监督管理系统,原“医疗卫生”模块中的各类中医医疗机构的执法监督功能迁移至“中医医疗”相关模块内运行。
中医医疗监督管理系统是在我省原卫生监督业务平台基础上进行的扩项,集成了中医医疗机构基础信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投诉举报等多种数据。该系统的启用,将实现中医医疗监管数据的查询、统计分析、图表生成导出等功能,更好发挥卫生监督信息化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