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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版:08版:文化
发布日期:2022年02月11日
宝鸡出台“引客入宝”旅游奖励办法

本报讯 (记者 李卫)近日,记者从宝鸡市文化和旅游局获悉:为进一步吸引外地游客来宝鸡市旅游,扩大文旅消费市场,促进宝鸡市文化旅游产业繁荣发展,经对旅行社和旅游景区的广泛调研和意见征求,宝鸡市1月28日印发了《宝鸡市“引客入宝”旅游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涵盖了航空游、专列游、大巴游、自驾游、研学游、夕阳红游、入境游7个方面,奖励内容广泛、种类齐全,覆盖了地接旅行社的各种组团形式。《办法》结合宝鸡市实际,所有奖励都以“过夜游”为基础,主要目的在于增加游客在宝鸡市的停留时间,进一步拉动消费,延伸文化旅游产业链。

通过奖励旅行社来吸引外地游客,是目前全国各旅游城市的主要做法,宝鸡市借鉴了汉中市、渭南市、平凉市等省内外地市的奖励政策。《办法》的出台,填补了宝鸡市的政策空白,也是宝鸡市委、市政府促进宝鸡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提升宝鸡市旅游形象、做大旅游人次增量、吸引旅行社组团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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