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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李旭佳)2月9日,记者从榆林市政府获悉:日前,榆林市印发《榆林市产业类项目招商引资优惠项目政策》,明确从用地用电、固定资产投资、科技研发转化等方面对符合要求的企业给予奖励和补贴。
据介绍,《政策》适用于依法在榆注册、纳税、入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招商引资企业(项目),包括高端装备制造、生态环保、现代特色农业等符合榆林市发展规划的产业,以及数字经济、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对符合榆林市优先发展产业方向或战略性新兴产业、亩均投资高于榆林市亩均效益评价(工业新增项目规范指南推荐值)同类型A档企业平均值的项目,投产后,按亩均投资高出平均值的百分比,榆林市将给予土地出让金总额同比例(最高不超过100%)资金补贴。
在固定资产投资奖励方面,对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为1000万元以上的一产、三产类内资项目,政策规定按照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地费用)的5%给予奖励;对新引进的二产类内资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3000万元)、5000万元及以上,分别按照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2%给予奖励。
在科技研发转化奖励方面,对整体迁入榆林市的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承诺10年不从榆林市迁出,分别一次性奖励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
此外,《政策》还对企业用电用工、外商投资、产业协作、人才引进、中介招商等方面的补贴、奖励作出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