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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田若楠)11月29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该厅印发《关于推进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海绵城镇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国率先启动海绵城镇建设。
《通知》要求,各地住建部门要准确把握和应用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在推进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中,加强对河湖、坑塘、沟渠、湿地的自然保护,加快对受损水体环境的生态修复,因地制宜运用下凹式绿地、透水铺地、人工湿地、塘坝涝池等多样化雨水基础设施,促进雨水消纳与利用,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硬化不过度、环境更宜人”的目标。到2025年,全省100个乡村振兴示范镇建成区的新(改)建区域全部达到海绵城镇建设目标要求。
《通知》明确了乡村振兴示范镇海绵城镇建设的重点地区和重点工程。在推进海绵城镇建设的工作措施上,确定了制定方案、分区指导,统筹建设、分类施策,管网普查、补齐短板,因地制宜、竖向设计,增绿提质、多样保护,控制成本、有序推进等6条具体措施,并结合陕南、关中、陕北地区自然环境和经济社会条件,探索涝池、塘坝、围堰等陕西传统乡土雨水设施的区域性优化措施和标准化做法。
据悉,省住建厅将加大对海绵城镇建设的工作力度和具体指导,指导各示范镇开展“一个海绵方案、一套海绵规划、一处海绵住区、一条海绵道路、一处海绵场地、一堂海绵课程”“六个一”创建活动,引导带动海绵城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