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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版:09版:理论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27日
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

韩海燕

共同富裕,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目标,也是自古以来我国人民的一个基本理想。改革开放后,我们党深刻总结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认识到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打破传统体制束缚,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推动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近年来,中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一直处于0.46—0.47的高位。随着我国居民收入水平的大幅度提高和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成,党和国家把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了更加重要的位置。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两极分化、贫富不均当然也不是社会主义。中国式现代化是以人民为中心的现代化,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不久前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强调要“形成人人享有的合理分配格局”。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到2035年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征程中的又一宏伟目标。

一、健全收入增长的长效机制,促进居民收入水平持续增长

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强调,“要鼓励勤劳创新致富,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人民提高受教育程度、增强发展能力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条件,畅通向上流动通道,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形成人人参与的发展环境。”

首先,以创新推动更高质量的就业,有效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创新可以提高生产率,打破“资本边际收益递减”的魔咒,在改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同时,可促使分工细化和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不断催生新的就业岗位。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化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深度融合,衍生出许多新的就业岗位且具有较高收入水平,如平台开发、信息架构师等新兴职业。可见,创新推动了更高质量的就业。因此,要营造一个充分开放、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细化各项法律条例,建立与新时代开放格局相适应的多元化管理模式,为创新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进而激发市场活力,有效激励创新,提高就业质量。

其次,鼓励多要素参与分配,拓宽城乡居民的增收渠道。财产性收入是衡量国民富裕程度的重要指标,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拓宽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渠道”,促进居民增收。分析改革开放后我国居民的收入结构,财产性收入的基尼系数过高是造成总收入差距较大的一个主要因素。如央行2019年调查数据显示,在城镇居民家庭总资产中,住房资产占比近七成,金融资产仅占总资产的20.4%。因此,要不断完善金融体系,为普通大众提供更多的稳定获得财产性收入的渠道,促使中低收入群体增加财产性收入。要利用新的技术手段,如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推动金融创新,同时提高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维护国家经济金融稳定和人民财产安全。要在农村大力发展集体经济,使其成为促进农民增收的一条重要途径。如山东烟台、贵州毕节等地基层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带领农民共同致富,通过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闲置、细碎、分散、沉睡的各类资源转化为资产参与分配,有效整合了农村闲置资源,促进了农民增收。

最后,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实现居民劳动报酬稳定增长。有效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提高居民收入水平的直接方式。在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中,居民部门收入份额偏低、政府和企业部门收入份额偏高的状况长期存在。要通过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劳动力流动的市场机制、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建立工资增长的长效机制、建立合理的最低工资制度等,改变收入分配格局,健全居民收入增长的长效机制,使人人都能享有经济发展的成果,提高全体居民的收入水平。

二、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

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强调,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

一方面,稳定现有中等收入群体,是实现橄榄型分配结构的基础。数据显示,近些年,我国中等收入群体的收入增速有所放缓,落后于高低收入群体。如2017—2019年,中等收入群体的收入平均增速为6.3%,低于全国的7.1%。中等收入群体收入的较低速增长可能导致其降至低收入群体的行列,减少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因此,应通过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并完善有利于企业家创新创业的体制机制;在条件成熟的企业实行规范的员工持股,让更多有能力的企业员工能够凭借自身的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获得收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形成更加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及市场环境。通过一系列改革措施稳定并进一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另一方面,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快速增长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教育的普及所带来的生产率水平的提高。但教育发展过程中代际固化的现象也逐渐凸显,社会流动性在逐渐降低。究其原因在于,优质教育资源的过度集中和教育的“内卷化”,造成了教育成本的不断上升,不仅加重了家庭负担,挤压了消费,同时也不利于创新思维的培养。对此,国家前不久出台的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相关文件和“双减”政策,旨在推动教育公平发展,促使居民教育水平普遍提高。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农村落后地区,要加快建设互联网基础设施,通过网络教育促使更多学生能以较低的成本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提升其人力资本水平,从而促使低收入者能够进入中等收入群体,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实现我国到2035年中等收入群体比例从现在的30%左右提高到50%以上的目标。

三、完善的公共政策和税收政策,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保障

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强调,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建立科学的公共政策体系,形成人人享有的合理分配格局,同时统筹需要和可能,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重点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

一方面,完善的公共政策是再分配环节中缩小收入差距的重要方式。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灾害救助制度、教育救助制度等,均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缩小收入差距的作用,但当前的收入再分配政策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要通过低保金、社会救济、政策性生活补贴等精准性政策,有效改善低收入群体的收入状况;加大政府在转移支付方面的支出额度,改变我国社会保障支出长期偏低的状态等,促使再分配环节有效降低基尼系数。

另一方面,合理的税收制度可有效缩小收入差距。税收作为一项有效的再分配工具,是国家调节收入差距、实现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现行的税收制度尚需进一步调整,促使税收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要深化税收制度改革,改变征收模式,通过财产税、房产税等税收制度的实施,加大对高收入群体征税力度,进一步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降低工薪阶层的税费负担。同时,还应通过数字化技术手段,建立全国联网的不动产登记系统,并加大对故意逃税行为的严惩力度,充分发挥税收调节功能,合理调节过高收入,促进共同富裕。

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要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形成人人享有的合理分配格局。要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推动更多低收入人群迈入中等收入行列。要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普惠性人力资本投入,完善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兜底救助体系、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要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和调节,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合理调节过高收入,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通过慈善、捐赠或公益事业等方式促使资源向低收入群体流动,探索有效路径,坚持循序渐进,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富裕是各国现代化追求的目标,但中国式现代化追求的是共同富裕。中国要实现的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本身就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目标。”理论和实践均已证明,我们追求的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凸显了中国式现代化的社会主义性质,丰富了人类现代化的内涵,为解决人类问题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在一个14亿多人口的大国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必须脚踏实地、久久为功。

作者为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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