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日报新媒体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7版:社会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08日
西安推广“拉链式通行”

本报讯 (记者 周恒宇)8月1日起,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西安市二环路优先推广“拉链式通行”交通组织,在道路合流交会路口倡导“车让车”依次交替通行,旨在进一步规范城市交通秩序,减少车辆争道抢行现象。

依次交替通行是指机动车在遇到通行不畅时轮流、循环行驶,即左边一辆车先通行,然后右边一辆车通行,像拉链一样相互交替行进,被形象地称为“拉链式通行”。

目前,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优先在二环路选取10处路口实施“拉链式通行”,提前施划了地面文字标识并配套相关减速标线,提醒司机即将进入“拉链式通行”路段,并施划“1、2、3”车道交替通行引导数字,标明车辆行驶顺序,司机只要按照标识通行即可。同时,增设交替通行引导标志,强化交通引导,确保机动车能够依次交替通行。

据统计,在日常交通高峰时段,因抢道引发交通事故约占路口事故总数的40%,每起事故影响通行时间平均15分钟以上。如果车辆依次交替通行,预计相关路段通行效率可提高10%至20%。近期在西二环大兴立交进行的试运行表明,“拉链式通行”让道路合流处的车辆通行率得到有效提升。

“拉链式通行”如何走才正确?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请大家记住“遇合流,交替走,你走之后我再走;左右左,拉链行,交通秩序有你我;小路口,礼让先,共创文明新西安”的通行口诀。

联系我们

  • 西安市环城南路东段一号
  • 新闻热线:029-82267123

  • 广告热线:029-82267715

  •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61120170001     陕ICP备18008419号-7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陕B2-20180005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陕)字第626号         手机举报APP下载

    陕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29-63907152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086号

    Copyright ©2012-2024 群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