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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周恒宇)8月1日起,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西安市二环路优先推广“拉链式通行”交通组织,在道路合流交会路口倡导“车让车”依次交替通行,旨在进一步规范城市交通秩序,减少车辆争道抢行现象。
依次交替通行是指机动车在遇到通行不畅时轮流、循环行驶,即左边一辆车先通行,然后右边一辆车通行,像拉链一样相互交替行进,被形象地称为“拉链式通行”。
目前,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优先在二环路选取10处路口实施“拉链式通行”,提前施划了地面文字标识并配套相关减速标线,提醒司机即将进入“拉链式通行”路段,并施划“1、2、3”车道交替通行引导数字,标明车辆行驶顺序,司机只要按照标识通行即可。同时,增设交替通行引导标志,强化交通引导,确保机动车能够依次交替通行。
据统计,在日常交通高峰时段,因抢道引发交通事故约占路口事故总数的40%,每起事故影响通行时间平均15分钟以上。如果车辆依次交替通行,预计相关路段通行效率可提高10%至20%。近期在西二环大兴立交进行的试运行表明,“拉链式通行”让道路合流处的车辆通行率得到有效提升。
“拉链式通行”如何走才正确?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请大家记住“遇合流,交替走,你走之后我再走;左右左,拉链行,交通秩序有你我;小路口,礼让先,共创文明新西安”的通行口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