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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秦骥)7月26日,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受省政府委托,省审计厅厅长赵宝田作了陕西省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底,全省审计机关共对6707个单位、项目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审计工作促进增收节支22.72亿元,挽回损失9.21亿元,核减工程建设资金33.22亿元,制定整改措施846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审计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移送处理事项611件,移送处理人员103人。
按照审计署统一安排,全省审计机关对2020年中央财政直达市县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大部分市县政府能按照要求使用直达资金,为我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作出了积极贡献。发现的主要问题是:5个市县未及时细化安排资金1.29亿元;17个市县区未及时下达预算指标、足额调拨资金;57个市县区260个建设项目进展缓慢。
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全省审计机关对9个县市区2017年至2019年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4个县市(新城)117家企业取(用)水管控不严格;4个县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覆盖面不足;3个市县(新城)未推行中水利用、设置中水生产设施;3个市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不合规;5个市县区18个项目建设进度缓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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