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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4月15日
大城小事
一份检察建议的司法温情

黄龙县检察院干警表示将为张海军、刘爱英夫妇解决6个储存食品箱,帮助他们规范经营。本报记者 喜顺摄

本报记者 喜顺 通讯员 高亚丽

“黄龙县干部真好啊!”4月9日上午,张海军激动地说。

当天,当黄龙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和黄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黄龙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工作人员把健康证、食品摊贩登记卡送到摊贩张海军、刘爱英夫妇手中时,刘爱英不停地说着谢谢。

一次重点摸排

据实发出检察建议

3月16日,在黄龙县城西河桥头东侧摆设炸麻花摊点的个体商贩张海军,因摊点卫生状况不合格和无证经营被黄龙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在履行监督职责时发现。“这里人流车流量大,销售情况也好。可这里扬尘多,炸好的散装麻花裸露在外,加之没有防雨、防蝇设施,卫生状况让人担忧。”黄龙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周扎根说。

履行监督职责中,又有干警提出了“炸麻花摊点是否办理了食品摊贩登记卡?”“张海军是否有健康证?”“在道路交会口摆放摊位是否安全合规?”等一连串的问题。

3月20日,带着这些问题,黄龙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周瑾玲与干警又对张海军炸麻花摊点进行了重点摸排。调查发现,张海军夫妇自摆摊开始,从未去黄龙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进行登记备案,也未领取过食品摊贩登记卡。摊位所在地北侧为垃圾堆放点,有大量居民和商铺倾倒的垃圾,南侧紧邻一传统爆米花摊点,爆米花时会产生许多黑烟,而且张海军在经营期间未佩戴口罩,摊点卫生环境极差,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同时,该摊点还占用盲道、人行道经营,放任其经营可能会致社会公共利益受损。

3月24日,黄龙县检察院就此事分别向黄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黄龙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督促两家行政执法单位依法履职,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同时,该院建议城市管理执法局为个体摊贩张海军指定区域进行经营,规范张海军合法合规经营。

一次座谈会

体现执法温度

“执法要有尺度也要有温度,绝不能一罚了之。”4月6日上午,在黄龙县检察院针对张海军无证经营案召开的公益诉讼诉前磋商座谈会上,周扎根开门见山地说。

同时,周瑾玲就检察建议提出的建议是否真实客观、适用法律是否准确,以及执法监管单位后期整改措施如何落实等问题做了详细询问。

黄龙县城市管理局执法大队大队长李常喜、县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陈允界分别对检察建议提出的建议表示认领,并就各自目前履职情况以及后续的整改措施做了详细说明。

“对于张海军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要督促其及时整改,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我们也要尽力帮助协调,让摊点能够尽早符合规定,恢复营业。”周扎根说。

李常喜当即表示:“收到检察建议后,我们城市管理局执法大队立即行动,最迟两天内可让他们进入便民市场进行规范经营。”陈允界也现场表态:“我们立即协助张海军夫妻进行健康体检,尽快让他们恢复经营。”

三个部门接力

司法温情常在

4月9日中午,当检察院和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一同来到张海军、刘爱英家里时,夫妻俩一时不知所措。当得知黄龙县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局执法大队已经为他们在便民市场划定了摊位,并将塑封好的健康证、食品摊贩登记卡送上家门时,张海军激动地说:“没想到这点小事还牵动着你们,给你们添麻烦了……”

现场,周扎根还表示黄龙县检察院将为张海军、刘爱英解决6个储存食品箱,促使他们规范经营。

一份有温度的检察建议,3个部门的爱心接力,在彰显法律公正严肃的同时,既守护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又规范了经营秩序,还解决了经营户的实际困难。这是黄龙县检察院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开展“三有”争创活动的又一次有益探索,也是黄龙县检察院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起小案的具体实践,更是黄龙干部队伍把群众的小事做细、把群众的难事做好的一个缩影。

“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身边无小案。司法温情常在,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件小案,就是为群众办实事,就是司法为民。”黄龙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潘振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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