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日报新媒体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5版:要闻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26日
我省修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建立拖欠账款行为惩戒机制

本报讯 (记者 秦骥 刘枫)“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营商环境是发展的重要基础。11月23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订草案修改二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在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方面,修订草案修改二稿明确规定,省人民政府应当深化土地、人力资源、技术、资本、能源等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扩大要素市场化配置范围,完善政府调节与监管。加快水电气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减少交易和供应中间环节,降低能源成本。加强土地供应利用统计监测,盘活存量土地,实行差别化供地价格,分类保障项目用地,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修订草案修改二稿明确,公共资源交易实行目录管理,并推进招标、投标、评标、定标等业务全流程电子化,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通过政策和资金扶持吸引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支持市场主体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联合培养高层次人才。

在政务诚信和执法监管方面,修订草案修改二稿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坚持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勤政高效、守信践诺,建立健全政务诚信监督体系和政务诚信档案,完善政务诚信监测评价机制和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鼓励市场主体通过纠正失信行为、履行法定义务、消除不利影响或者作出信用承诺等方式修复自身信用。

在清欠账款方面,修订草案修改二稿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拖欠账款行为惩戒机制,通过预算管理、绩效考核、审计监督、责任追究等措施,防止和纠正拖欠市场主体账款行为,定期组织开展政府违约清欠专项整治,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此外,修订草案修改二稿还对鼓励委托第三方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评价,保护企业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安全,市场监管部门强化与税务、社会保障、金融等部门协同,提高企业注销便利度等内容作了补充完善。

联系我们

  • 西安市环城南路东段一号
  • 新闻热线:029-82267123

  • 广告热线:029-82267715

  •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61120170001     陕ICP备18008419号-7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陕B2-20180005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陕)字第626号         手机举报APP下载

    陕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29-63907152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086号

    Copyright ©2012-2024 群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