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日报新媒体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版:要闻
发布日期:2020年03月04日
战“疫”当守好个人信息底线

周明

疫情防控中,有关部门每天都及时发布疫情信息,方便公众知晓、做好防范。不过,涉疫情个人信息泄露事件也随之出现,一些患者甚至因此受到歧视、骚扰和谩骂。

另一方面,疫情防控期间一些地方针对个人信息的采集工作也引发民众担忧:不少小区、商超都要求住户或顾客进行信息登记,包括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等,此类“登记册”缺乏有效管理,也会埋下信息泄露的隐患。

事关疫情防控的信息收集越详细越好,但这样的信息公开也有一道底线——那就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公开。

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中的个人信息保护,中央已三令五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中央网信办也公开发布通知,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公开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

防控疫情,一方面要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另一方面也要保护好公民的个人隐私权,这就要求相关部门掌握好“度”,在“依法科学有序”防控中注重对个人信息的保护。

毕竟,信任、团结是打赢这场战“疫”的重要保障。当人们选择了诚实,将个人信息提供给相关部门并配合防控工作,我们更应当守好个人信息底线,保护好每一个人的权利。

联系我们

  • 西安市环城南路东段一号
  • 新闻热线:029-82267123

  • 广告热线:029-82267715

  •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61120170001     陕ICP备18008419号-7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陕B2-20180005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陕)字第626号         手机举报APP下载

    陕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29-63907152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086号

    Copyright ©2012-2024 群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