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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版:07版:经济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9日
陕西推行矿业权“阳光登记”

本报讯 (记者 李欣泽)5月24日,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陕西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登记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持续完善登记流程、精简登记要件、提高登记效率,进一步深化矿业权管理“放管服”改革,推行矿业权“阳光登记”,优化矿产开发领域营商环境。

《规程》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和《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精简了承诺书、授权书等登记申请材料,制定了市级核查意见模板,进一步深化矿业权管理“放管服”改革。

《规程》制定了系统随机分配承办人员制度,规定了各环节登记时限,将法定登记的40个工作日缩短至25个工作日,采用超时自动流转制度,解决离岗登记暂停难题,推动登记工作AB岗制落地实施,进一步提高矿业权登记工作效率,推行矿业权“阳光登记”。

《规程》重建了跨处室办理流程,同时结合实际,将申请登记时限由到期前1个月放宽到6个月,实施了省级登记与市级核查同审制度,大幅降低了矿业权人办事成本,优化了矿产开发领域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矿业市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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