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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1日
全省各地各部门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
将遵规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本报记者 刘居星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连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和学习重点,通过开展专题读书班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不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分别举行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条例》并开展交流研讨。与会同志进一步深化了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忽视党纪和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对《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有了更全面、更具体、更深入的理解把握,受到了深刻的纪律教育和党性锤炼。

4月30日,省高级人民法院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强调要原原本本系统学,以案为鉴对照学,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大力弘扬延安精神和人民司法优良传统,边学习、边反思、边整改,切实让铁的纪律成为党员、干警日常言行的自觉遵循,强化知行知止的纪律意识。

“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对党忠诚的政治检验、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重要契机、促进检察干警担当作为的重要抓手,推动《条例》要求在检察机关落细落实。”省检察院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提出明确要求。

省直各部门认真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进一步增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5月6日至8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除集中自学、分组领学、研讨交流外,读书班还邀请西北大学教授对《条例》作专题辅导,省纪委委员、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作专题警示教育。

参加完读书班学习后,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的党员干部一致表示,要把《条例》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切实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增强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全省各市县区、乡镇(街道)、学校、企业党组织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要求,采取集体学习、专题辅导、观看警示教育片、个人自学等方式,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把学习重点聚焦到《条例》上,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学细悟、明规知戒,在深入学习中提高思想认识,在讨论交流中获得经验启示。

“新修订的《条例》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突出位置,不仅为全体党员划出了不可触碰的‘红线’和‘底线’,也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有力遵循。”渭南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家斌说,要通过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练就过硬本领、锤炼优良作风、提升履职能力,持续深化林业改革,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渭南。

安康学院党委书记丁巨涛表示,要学以知纪、学以明纪、学以守纪,始终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把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政治担当,以实干实绩推动年度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

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时刻以党规党纪为镜,检视自身言行,将党的纪律规矩落实到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把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这是陕西科技控股集团党员干部在交流中达成的共识。

参加了读书班学习的我省广大党员干部表示,要常敲思想警钟、常紧纪律之弦、常存敬畏之心,模范执行党的“六项纪律”,永葆政治本色,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严格的纪律、更加优良的作风,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为推动陕西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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