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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苗雨蒙)4月17日,记者从省安委办获悉:按照全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安排部署,日前,省安委会印发方案,在全省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销号“大起底”行动,督促有关单位切实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强化安全基础。
本次行动将从今年4月中旬持续至9月底,分自查自改、专项检查、问责问效三个阶段进行,由省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各市(区)、县(市、区)按照统一要求分别组织开展。行动按照“不放过任何一个重大安全风险、不留下任何一个重大事故隐患”的原则,聚焦国务院2023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反馈的重大事故隐患、国务院安委会2024年一季度明查暗访反馈的重大事故隐患、2023行动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驻点督导帮扶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各级各部门各企业检查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其他典型问题隐患,倒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总体工作、整改验收、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情况。
此次行动以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首要任务,把“向前查”与“回头看”有机结合作为工作常态,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真正发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作用,全面起底重大事故隐患从发现到整改治理全过程,推动落地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的固本强基措施,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