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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版:03版:要闻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17日
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锻造新时代政法铁军
把追求公平正义作为行为标尺
——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杨柳

本报记者 陶玉琼 通讯员 李小玮

提起杨柳,有人会想起“昔我往矣,杨柳依依”的情愫缱绻,有人会醉心于“拂堤杨柳醉春烟”的春光融融。但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杨柳”是一个响亮的名字,是一个标杆。

杨柳,西安中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2002年1月被评为陕西省优秀共青团员,2012年被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2019年被评为陕西省“十佳女法官”“最美公务员”,先后两次荣立个人二等功……一份份荣誉,记录着这位女法官在法槌起落间的坚守和担当。

6月15日,记者在西安中院见到了杨柳。

“我热爱我的工作,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进每一个当事人的心田,是我最大的愿望。”杨柳告诉记者,从1994年进入西安中院法警支队工作起,她便立志要对得起头顶的国徽和肩扛的盾牌。20多年来,她始终坚持着对党、对法律、对人民的忠诚,牢记“公平正义、司法为民”宗旨,发挥自己耐心细致、善做思想工作的特点,悉心化解每一件矛盾纠纷,用辛勤工作保障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着法律的权威与尊严。

公平正义是当事人对法院和法官最大的期待。杨柳始终坚守这样的信念,不管案件标的大小、事实复杂程度如何,她总是坚持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尽最大可能查清案件事实真相,还当事人一个公道。

孙某某是一件买卖合同纠纷案的当事人,在一审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后,他上诉到西安中院,主审法官正是杨柳。孙某某说:“多次调解沟通,仔细审阅案卷,逐一核对分析每一份证据和每一个细节,她专门调取了我之前的报案材料和相关询问笔录……杨柳法官的认真负责让我体会到法律的公正和法官的权威。”

孙某某回忆,当时一审败诉后他情绪十分激动,是杨柳法官让他重拾信心。“案件二审改判,拿到3561元货款的那一刻,我激动得想哭。”孙某某说,案件审理结束后,他一直想请杨柳吃饭表达感谢,但屡屡遭拒。最后他以“杨柳青青,民心依依”为题,写了一封公开感谢信,称赞杨柳是人民的好法官。

这封感谢信让杨柳感动,也时刻警醒,提醒她不忘职责。她说,每一件经手的案子,都关系着公平正义,更关乎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不敢有一丝马虎。

2013年,杨柳与合议庭成员历经5个多月,经过数十次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总标的超7000万元的担保追偿权纠纷系列案件,一面写着“廉洁公正、执法严明,和谐满意、疑案得解”的锦旗,成为杨柳的成绩单。原告一方当事人感慨:“作为外地企业,我们还担心会在诉讼中遇到不公平对待,但案件公平审结并高效执行,让我们看到了法院的公正权威及法官们出色的专业素质和高尚品格。”

作为西安中院的审判业务骨干,杨柳的工作成效有口皆碑。3年来,她带领的合议庭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000余件,无一起因审理因素被上级法院发回改判。

“公生明、廉生威”。杨柳说,法官不仅要精通业务知识,更要保持不为金钱、权势所动的铮铮铁骨,任何时候都要把追求公平正义作为行为的标尺。秉持着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和不变的为民情怀,杨柳努力将经手的每一件案子都办成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公开课”。

公平正义是什么?人民法官该是什么样子?这些问题,我们在杨柳清秀的眉目、温婉的笑容和坚毅的眼神里,找到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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