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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陶玉琼)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施行,开启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新篇章。为进一步加强陕西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我省法院推出相应举措。省高院发布7件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并为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揭牌,西安市新城区法院等30家基层法院加挂少年法庭的牌子。
全省法院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积极构建司法审判、社会联动、教育预防“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强化司法审判。各级法院持续提升少年法庭审判工作水平,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并集中发布典型案例,秉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对未成年人权益实现双向、全面保护。近3年来,全省法院审结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697件,判处罪犯705人,重刑率达43%;对389名未成年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对92名特困未成年被害人实施司法救助、心理疏导;审结抚养、监护、继承等涉未成年人民事纠纷20811件;落实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的政策要求,教育、挽救了一大批失足未成年人。
强化工作联动。各级法院积极协调团委、公安等部门健全相关诉讼机制,确保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案件办理效果;加强与志愿者组织、公益基金会等沟通联系,整合司法救助、社会捐助资源,尽力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物质帮助和精神关爱,3年内共发放司法救助金120余万元;开展“法官妈妈”“大手拉小手”等关爱活动210余次,先后向有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271份,凝聚社会各方力量,共同营造关心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强化教育预防。各级法院创新犯罪预防和法治教育形式,开展“红领巾法学院”、模拟法庭、法院开放日、民法典进校园等法治教育实践活动,并通过法治教育读本、法治副校长寄语等载体,教育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近3年全省法院共举办各类活动2178场次,受教育未成年人达70余万人次,陕西少年法庭建设工作经验被写入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犯罪预防和法治教育工作,不断提升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能力水平,是推进‘双进’专项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全省法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省高院院长李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