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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3月26日
十四运会群众赛事设19个大项185个小项
比赛将于4月至9月陆续举行

本报讯 (记者 张江舟)3月25日,记者从十四运会组委会获悉:国家体育总局已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群众赛事活动规程总则》。继2017年十三运会增设群众赛事活动之后,十四运会将继续设置群众赛事活动,但在项目设置、组队参赛方式等方面有很大变化。

据了解,十四运会群众赛事活动项目分为比赛类和展演类,共19个大项,185个小项。其中,比赛类项目包括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足球、篮球、气排球、毽球、轮滑、龙舟、地掷球、围棋、象棋、国际象棋、桥牌、中国式摔跤在内共15个大项,142个小项;展演类项目包括广场舞、广播体操、健身气功、太极拳4个大项,43个小项。十四运会群众赛事活动比赛类项目预决赛将于今年4月至9月在陕西及其他省(区、市)举办,展演类项目则采用线上方式举办。

十四运会群众赛事活动参赛队伍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业体协为单位报名。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参加办法将在各单项规程中明确。对于足球、篮球、气排球、龙舟等集体项目及展演类项目,参赛队伍以县(区)或街道、乡镇、企事业单位为单位组队参赛。

比赛类项目将录取前8名并颁发获奖证书,同时为前3名颁发金、银、铜牌。参赛队数量不足奖励名额的,按照实际参赛队数量奖励。展演类项目将以“等次”的方式奖励,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此外,十四运会群众赛事活动将为所有参加决赛的运动员颁发参赛证书。

参加十四运会群众赛事活动的运动员须年满25周岁(1996年5月1日前出生)。各项目根据本项目对运动员体能等因素的要求,出于安全考虑将设置参赛年龄上限。专业运动员(包括退役运动员,老将组除外)不得参加本人专业项目以及类似项目的比赛。一名运动员必须以同一身份报名,代表同一组别参赛,禁止跨组别参赛。陕西省可有一队(或一名运动员)直接参加决赛。易地举办决赛的项目,承办决赛的省(区、市)可有一队(或一名运动员)直接参加所承办项目的决赛。

十四运会群众赛事活动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坚持“谁主办、谁负责”,根据举办地实际和疫情防控级别及防控工作具体要求,分级精准防控。具体疫情防控方案由单项规程确定。兴奋剂检查和处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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