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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版:04版:要闻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10日
安康市公安局被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本报讯 (记者 韩岩 通讯员 周瑞儒)近日,公安部下发《关于命名“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的决定》,安康市公安局被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据了解,全国仅6个市级公安机关获此殊荣,西北地区独此一家。

近年来,安康市公安局始终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来抓,紧紧围绕建设法治公安目标,以创建全国执法示范单位为抓手,以智慧法制为支撑,深化改革、完善机制、推进建设,实现全市执法办案智能化全覆盖,执法管理更加集约高效,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不断深化,执法主体建设全面加强,各级公安机关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显著提升,公安队伍形象和作风显著改善,执法规范化建设实现跨越发展。此次被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是安康市公安局第二次获此殊荣,也是公安部对安康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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