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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6月12日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分组审议陕西省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草案修改稿等

本报讯 (记者 秦骥 见习记者 陈宏江)6月11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举行分组会议,审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草案修改稿)》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修改情况的汇报,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陕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草案)》的议案、说明及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审查意见的报告。

在审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草案修改稿)》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修改情况的汇报时,组成人员认为,草案修改稿对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有重要意义,体现了社会的文明进步。建议进一步加大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结合短视频等新媒体手段创新宣传方式,让反家庭暴力知识深入人心,提高全社会反家庭暴力意识;在办法中强化对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保护,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制止;对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全社会应主动检查、发现、报告;临时庇护场所的管理单位和工作人员资质应予以明确。

在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陕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草案)》的议案、说明及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审查意见的报告时,组成人员认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事关森林资源安全、生态环境改善、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建议进一步夯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责任,争取尽早发现,尽早治理;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知识的宣传普及,充分调动公众参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积极性;加大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等方面的资金投入。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宏贤、戴征社、郭大为和秘书长韩水岐参加分组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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