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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秦骥 见习记者 陈宏江)6月11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举行分组会议,审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草案修改稿)》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修改情况的汇报,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陕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草案)》的议案、说明及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审查意见的报告。
在审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草案修改稿)》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修改情况的汇报时,组成人员认为,草案修改稿对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有重要意义,体现了社会的文明进步。建议进一步加大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结合短视频等新媒体手段创新宣传方式,让反家庭暴力知识深入人心,提高全社会反家庭暴力意识;在办法中强化对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保护,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制止;对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全社会应主动检查、发现、报告;临时庇护场所的管理单位和工作人员资质应予以明确。
在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陕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草案)》的议案、说明及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审查意见的报告时,组成人员认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事关森林资源安全、生态环境改善、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建议进一步夯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责任,争取尽早发现,尽早治理;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知识的宣传普及,充分调动公众参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积极性;加大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等方面的资金投入。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宏贤、戴征社、郭大为和秘书长韩水岐参加分组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