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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徐颖 见习记者 张天棋)6月4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支持文旅企业尽快复工复产,省财政厅会同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发《关于支持文旅企业应对疫情恢复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整合现有专项资金、适当调整使用方向等方式,聚焦文旅企业现实困难,精准施策,帮助其渡过难关。
《意见》明确,省财政将对我省旅行社和专职导游给予扶持。其中,对已登记注册、长期在旅行社工作且与旅行社有劳动合同关系的专职导游人员,每人补助1000元;西安市区域内的旅行社以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为基础指标,对营业收入2000万元至9亿元以上的旅行社设11个档次,按梯次给予补助;除西安市以外的各地市由属地旅游行业管理部门提供营业收入信息,对在当地排名前两位的文旅企业,每家给予2万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