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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3月02日
省科技厅优先拨付小微企业科研项目经费

本报讯 (记者 张梅)2月11日,记者从省科技厅获悉:为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服务中小微企业健康持续发展,省科技厅出台措施为各类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支持和便利化服务。

优先拨付小微企业科研项目经费。省科技厅提前下达2020年度项目经费计划,优先拨付资助小微企业的项目经费,对政府补助经费暂未到位的,鼓励开展科技金融结合业务的商业银行按政府核定额度等额拨付给企业,财政科技计划经费到位后返还银行;2020年度小微企业承担的科研项目,项目预算间接经费比例可由25%提高到50%,以用于项目团队科研人员绩效发放和工资补贴;对2019年度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补贴,鼓励各市科技局对2020年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科技经费后补助支持。

支持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领域技术创新。省科技厅对在疫情期间作出贡献的企业和机构申报的项目予以审核立项、重点倾斜和后补助支持;疫情一线防控人员结合疫情临床防控开展的科技攻关研究,优先纳入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专项予以倾斜支持,对取得重大突破的给予奖励;对规上高新技术企业、科创板上市培育库企业在2020年度上半年的银行贷款进行贴息补助,贴息比例提高至20%,每家不超过20万元;对省内企业研发的疫情防控、检验检测、药品防治等产品,获得行业许可进入临床应用的,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通过优先股给予200万元至300万元(一年期)免息支持;加大对企业使用科技创新券的支持,对入驻孵化器企业、双创大赛获奖企业实行后补助。

减轻中小微企业各项负担。省科技厅支持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等孵化载体对在孵企业适当减免办公承租、实验、科研和生产用房的租金,并按照减免租金的10%给予每家孵化载体不超过20万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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