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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首页 本版新闻导航 发布日期:2026-10-23

红绿灯“开口说话”,视障群众独自过街

——略阳一份“检察+政协”提案让无障碍建设更有温度
2026年10月23日 版次:11

本报记者 张英 通讯员 周俊

“嘀嘀嘀,现在红灯,请稍候……”10月12日,略阳县城区一处路口,智能语音过街提示器随信号灯同步播报。视障群众王涛(化名)拄着盲杖,循着声音稳稳站在斑马线前。绿灯亮起后,他从容走过马路。“以前过马路必须让家人陪,现在有了语音提示,自己就能放心走了。”王涛说。

这份便利,源于略阳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县政协委员薛媛的一份提案。

略阳县城区有持证残疾人9000余人,其中视障群众743人。不少视障群众日常通勤、就医、购物等大多需要家人陪同,生活自主性大打折扣。2025年9月,略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排查时发现:城区主次干道、学校、商圈等重点路口普遍没有过街语音提示设备,不少视障人士看不见红绿灯,只能靠车流声“赌安全”。

“检察官看到的是公益缺口,政协委员听到的是群众呼声。”身为检察干警、县政协委员的薛媛,把两个问题整合为同一件事。2025年9月至10月,略阳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徒步踏勘城区重点路口,对接略阳县残疾人联合会,调取视障群体分布与出行诉求,并走进社区走访20多名残障居民和老年人,把“哪里车流大、谁常独行、装哪种设备、怎么管护”一一记进台账。

同年11月,薛媛结合办案实践和调研数据,围绕点位规划、型号选型、施工推进、后期管护,形成可落地的《关于在城区主要街道红绿灯路口增设过街语音提示器的提案》。今年1月,这份提案被提交至略阳县政协会议后迅速获关注——略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牵头,略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略阳县残疾人联合会协同配合,资金统筹、点位筛选、设备采购、统一施工等全流程方案一次性敲定。

今年5月,设备安装施工启动。施工方依托检察机关梳理的重点问题点位清单,统一采购与交通信号灯同步联动的智能语音提示装置,优先在特殊群体出行集中的路口布局。经过一个月施工、调试与验收,6月上旬,略阳县城2个重点路口8套智能语音过街提示装置正式安装投用,设备与交通信号灯同步联动、实时播报通行状态,覆盖了视障群众日常通勤、就医、购物的主要出行路线。

“从办案中发现问题,用提案推动解决,这是检察法律监督与政协民主监督的深度融合。”薛媛说,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明确城市中心区、残疾人集中就业和就读学校周边人行横道,应安装过街音响提示装置。下一步,她将继续发挥双重履职优势,聚焦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城市微治理等民生领域,把民生实事办得更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