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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首页 本版新闻导航 发布日期:2026-09-06

陈仓区人民检察院:聚力生态检察赋能 绘就陈仓绿水青山新画卷

2026年09月06日 版次:03

陈仓地处秦岭北麓、陇山余脉,渭河穿境而过,是关中重要的生态屏障。今年以来,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检察院锚定辖区重点生态区位,紧扣生态环境法典落地实施,在专业化办案、源头化治理、社会化防护上精耕细作,全力守护这一方绿水青山。

专业筑基,锻造生态检察“硬核队伍”。陈仓区人民检察院打破部门壁垒,挂牌成立生态环境检察办公室,实现生态环境领域刑事、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案件统一归口、专岗专办。遴选办案标兵及环资条线业务骨干组建专职办案团队,统筹开展案件办理、部门对接、生态修复、调研总结等工作。围绕生态环境法典适用、野生动植物保护、危险废物处置、流域综合治理等重点方向,常态化组织业务学习、案例复盘、新法研讨,为依法履职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线索拓源,织密全域监督“感知网络”。针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隐蔽性强、发现难的特点,构建“内部深挖、外部联动、数字赋能”的线索排查体系。向内使劲,深挖“案中案”,依托案管部门线索移送机制,挖掘潜在监督风险点。向外借力,联动生态环境、林业、水利、属地镇街及各大林场,建立线索移送、联合巡查、会商研判机制,推动行政执法罚单有效转化为检察监督案源。向数要效,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筛查隐蔽违法行为并畅通群众举报“绿色通道”,让隐匿于深山的破坏生态行为无处遁形。

协同共治,构建山水守护“法治屏障”。用好“林长+检察长”“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建成秦岭生物多样性保护实践基地,在5处国有林场设立生态检察联系点,将监督“探头”架设到秦岭深处,实现山林生态巡护全域覆盖。强化生态修复,针对涉林案件中责任人赔偿执行难问题,创新适用“劳务代偿”模式,实现“办理一案、修复一片、教育一方”。主动对接上级检察院培育精品案例,联动周边检察机关建立跨区域协同治理机制,化解跨界生态监管职责不清的困局。

普法浸润,涵养全民护绿“法治自觉”。坚持把普法宣传贯穿办案全过程,线上依托检察融媒体平台,推出专题访谈、公益诉讼普法短视频等产品,其中《公益诉讼 为你守护》荣获全省检察宣传优秀奖。线下深入西山乡镇、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向林区群众、进山游客讲清乱占林地、非法狩猎、随意倾倒垃圾的法律后果。将普法宣传与线索摸排、风险排查一体推进,引导群众从“旁观者”变为“监督者”,营造破坏环境人人抵制、绿水青山人人共享的浓厚社会氛围。

下一步,陈仓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以生态环境法典为根本遵循,精准履行生态环境检察监督职能,为区域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胡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