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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刘居星)经省委同意,近日,省委组织部从代省委管理党费中给汉中、商洛、安康等7个市划拨专项资金2050万元,用于支持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按照省委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力以赴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应急值守、靠前指挥,落实落细各项防范应对措施,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勇于担当,在防汛抢险救灾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根据有关规定,这笔党费要及时拨付给基层,主要用于慰问奋战在防汛抢险救灾第一线的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慰问因受灾严重而遇到生活困难的党员、群众;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做到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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